曾担任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的苟仲文,因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官方通报指出,苟仲文在任期间涉及权色交易,私自保留涉密文件,并在职权中进行权钱交易,导致国家和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根据最高检察院5月7日的消息,苟仲文的案件由盐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交公诉。苟仲文被控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等职务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此外,他的滥用职权行为则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情节十分恶劣。
苟仲文于1957年出生于甘肃镇原,曾是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他在政府和体育管理领域的历任职务包括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等。2016年,他被任命为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负责领导中国体育系统,直至2022年卸任后转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在其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期间,苟仲文曾因处理中国国家乒乓球总教练刘国梁的事件而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与批评,甚至被称为“狗局长”。这一事件引发了对其决策能力的质疑,并加剧了体育界内部的权力斗争。
2022年7月,苟仲文卸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后不久,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24年5月,他的调查结果公布,随即被“双开”处理,通报中提到其行为严重破坏了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并涉及多个层面的腐败问题。
近年来,中共体育界的腐败丑闻频频曝光,自2022年国家男足前主教练李铁被查以来,多个体育官员相继落马,包括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副司长胡光宇等一系列高层官员,反映出体育界存在深层次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