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调查记者刘虎被拘 留言引发法律与人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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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15, 2026

近日,中国知名的调查记者刘虎在前往重庆万州高铁站途中失踪,经过确认,他已被四川警方刑事拘留。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人权律师周世锋于2月8日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质疑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并呼吁中共当局立即释放刘虎。

刘虎在被捕前不久,曾与自媒体人巫英蛟合作,在微信公众号“法与情”上发布了涉及四川蒲江县一名县委书记招商纠纷的文章。相关官员对此表示不满,并向警方报案。成都警方在2月2日通知刘虎的家属,他被指控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目前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周世锋在公开信中指出,他写信的目的并非为任何个人辩护,而是希望澄清公民监督权与刑事追诉之间的关系。他引用中国《宪法》第41条,强调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若因行使监督权而受到刑事追诉,将削弱宪法条款的实际效力。同时,他认为涉及公共事务的言论应受到更高程度的保护。

在信中,周世锋对刘虎面临的两项罪名提出质疑。他指出,“非法经营罪”通常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而调查报道并不属于国家许可或专营的经营范畴。即便存在报酬,这也应视为信息劳动的合理报酬。至于“诬告陷害罪”,周世锋认为该罪名需具备特定要件,而刘虎的行为仅是向公众发表调查文章,未向国家机关正式告发。

周世锋还提到程序方面的疑问,包括罪名适用与行为性质之间的差异,以及执法时间与报道发布时间的接近。他认为这些情况在国际人权法的背景下,常常被视为需要重点审查的信号。

他在公开信的结尾提出五项呼吁,包括立即释放刘虎、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厘清调查报道与公民监督的法律边界。目前,成都警方尚未对刘虎的案件发布进一步说明,而该事件在中国法律界和媒体界持续引发热议。

刘虎,1975年出生于重庆万州,曾任《新快报》记者。他因实名举报多名官员而受到关注,在2013年因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而被拘,经历了长达345天的羁押。虽然最终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但此后他被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多个社交媒体账号也遭到关闭,导致他一度无法乘坐火车和飞机。

刘虎在离开机构媒体后,转为独立记者,使用化名向部分媒体供稿。近年来,他的坚持和努力赢得了国际新闻自由组织“无国界记者”的认可,被评为全球“百位信息英雄”之一。

周世锋则是“709事件”的知名律师之一,曾因参与维权律师的辩护工作而被拘,后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七年。尽管于2022年刑满出狱,他仍在通过法律途径为自身和他人申诉,关注着法律与人权的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