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律师在法律界耕耘了三十多年,然而他对中国的法治现状深感失望,呼吁国家亟需建立民主法治。他坦言,现行法律体系几乎成了表面文章,缺乏实质性保障。
张仁是西南政法学院的87届研究生,成为中国早期法学专业人士之一。在他毕业前一年,1989年的“六四事件”让他走上了重庆街头,支持学生的抗议活动。毕业后,他本应被分配到浙江省检察院工作,但由于对六四事件的强烈反感,他选择了自由职业,成为了一名律师。他认为,律师的职责是为普通民众发声,追求法律的真正精神。
尽管张仁希望通过法律为民众争取权利,但他在过去几十年的实践中发现,中国的法律体系并没有进步,反而在倒退。虽然表面上法律条款增多,实际上这些法律不过是纸上谈兵,无法有效保护人民的权利。
在处理刑事、民事、行政和经济案件的过程中,他近几年专注于维权案件,这也让他遭到了政府的打压,被列入“黑名单”,工资被扣发。他指出,涉及政府行政诉讼的案件,法律程序和权利几乎都是无效的,许多民众在打官司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经济压力和不公正的对待。张仁强调,个人案件的结果往往取决于关系和金钱,法治在权力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他形容中国的法律制度为“大杂烩”,在模仿西方法律的同时,剥夺了许多人应有的人权和民主权利。尽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游行和示威权利,但公安部的相关条例却设下重重障碍,使得这些权利在实际中几乎无法实现。
张仁指出,在西方国家,宪法法院的存在保障了宪法的实施,但中国却缺乏这样的机构,政府违反宪法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监督,普通法院也不能引用宪法来判案,从而使宪法沦为一纸空文。
他还指出,行政诉讼法规定只要行政行为对个人造成损害,就可以提起诉讼,但最高法院却附加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模糊概念,限制了诉讼的可能性,导致许多人对法律的理解感到困惑。
在谈到近年来的P2P金融危机时,张仁表示,许多投资者在遭受损失后,因法律规定无法追讨赔偿,导致他们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他批评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篡改法律,超越了其立法权,剥夺了民众的合法权益。
张仁在1999年成为律师后,代理了许多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他回忆起当时中共公安部发布的取缔法轮功的通告,律师们面临着来自政府的压力,但他坚持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并深感这些学员的善良和对“真、善、忍”的追求。
他认为,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完全是出于政治考量,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且其背后的原因是法轮功对中共权威的挑战。他将这场迫害称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冤案,强调法治和民主对中国人民的重要性。
此外,张仁批评中共政府制造的器官移植合法化丑闻,认为这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密切相关。他警告,如果中国的法律制度不进行根本性改革,人民将继续面临深重的苦难,民主法治是每个人都需要的。
他总结认为,中国的行政诉讼无效,许多民众在与政府的斗争中毫无胜算,因而,法治的缺失使得社会难以实现真正的和平与发展。张仁呼吁,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法治,才能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