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二娃,因其在陕西省的犯罪行为被称为“陕西版孙小果”,近日被判处死刑,涉及的罪名包括抢劫、脱逃、故意杀人和行贿。受害人家属对此判决感到不满,双方均表示将提起上诉。
根据最新报道,延安市中级法院于5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二娃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被害人家属姬艳花透露,她于同日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对此,郭二娃的相关人士也证实了这一消息。
法院指出,郭二娃的家属虽已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赔偿超过五万元人民币,但这一数额不足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因此决定执行死刑。
郭二娃,原名郭华建,生于1975年,1994年因持刀抢劫而逃亡,之后成为煤矿老板。2001年被捕后,他在看守所内奇迹般脱逃,并在随后的案件中涉嫌杀害举报人。2007年,郭二娃被判刑18年,但在服刑六年后被批准保外就医,随后进入“纸面服刑”状态。
2020年4月,郭二娃再次被拘留。延安市中级法院于同年6月28日决定对其案件进行再审,认为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2023年6月,检察机关对郭二娃提起了故意杀人罪的诉讼,并附带民事诉讼。
经过长达数年的审理,延安市中级法院最终于2025年1月开庭审理此案,并于近期宣判。根据一审判决书,郭二娃涉及的罪名包括抢劫、脱逃、故意杀人和行贿,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尚未被认定。
案件回顾显示,1994年8月29日,郭二娃与他人共同策划了一起抢劫事件。抢劫发生在从延安到西安的长途客车上,郭二娃持刀威胁乘客,最终抢得财物并逃逸。2001年,他被捕后在看守所期间以重金贿赂警察而逃脱,之后又因杀害举报人而再次被抓。
此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在郭二娃“纸面服刑”期间,涉及的多名公职人员因受贿等罪名受到惩处,显示出其背后的腐败问题。案件的最终判决无疑将对社会的法律信任和公平正义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