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市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两家民营企业——和创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和紫光和融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投入17亿元人民币购买的258亩土地,不仅被东莞市政府无偿收回,还面临高达3.44亿元的罚款。这一事件让大陆网民感到震惊,纷纷表示“太离谱了”。
和创公司的副总经理吴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他20多年来从事房地产开发以来,所遇到的最离奇事件。两家公司成立于2019年,总部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当年全额支付了258亩土地的款项。其中,和创公司支付了1.67亿元获得108亩工业用地,而和融公司则支付了15.54亿元获得150亩商业用地。这片土地与深圳市宝安区仅一河之隔,交通便利。
吴松回忆,早在2017年,两家公司就与东莞市政府接触,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11月,他们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并在同年12月获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随即,两家公司全额支付了土地款项,总计达17.21亿元。
然而,事态发生了急转直下。2021年4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开始对该土地进行闲置调查。2023年3月,局方做出了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决定,并无偿收回该土地。吴松对此表示难以理解,“全款支付了17个多亿的土地,政府却要无偿收回,还要罚款3个多亿,简直闻所未闻。”对此,两家公司向东莞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遭到驳回。
在随后的法律诉讼中,他们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政府告上法庭。尽管今年1月法院判决两家公司败诉,但他们仍然决定上诉。此案的二审于5月在东莞市中级法院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吕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类似的闲置土地无偿收回并非个别事件,所有措施均依法依规进行。局方指出,和创公司和和融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对土地进行开发,已涉嫌闲置土地,因此决定进行调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如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或开发面积和投资额未达到要求,均可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然而,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启动调查的时间距离违约期不足一年,东莞市第一法院在后续的行政诉讼中也承认调查启动时间存在瑕疵。
不少网民对此事件展开热议,质疑东莞市政府的做法。有评论认为,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的举措会损害其形象,建议通过逐渐提高违约金的方式来遏制企业囤地行为。同时,也有网民分析了两家公司被罚的原因,认为可能是受到领导更换的影响,以及公司本身的情况不佳。
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企业与政府之间复杂的关系,也引发了公众对土地管理政策和企业投资环境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