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实施:强迫同化政策的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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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3, 2026

2026年7月1日,中共新推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生效,这一法律被广泛解读为将强迫同化政策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甚至为跨国镇压提供合法依据。然而,真正值得关注的并非同化的表象,而是同化背后的核心内容。所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实际上只是中共掩盖其统治意图的幌子。

该法律自称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具体含义却语焉不详。实际上,法律中暗含的核心是中共的领导地位及其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规定的民族文化宣传教育,首先强调中共历史和新中国史,其次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则排在最后。这一顺序显示出中共将民族认同具体化为对自身及其意识形态的认同。

在语言规范方面,《促进法》突出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虽然大部分国家都有官方语言,但中共的“普通话”经过改造,充满了党文化的色彩。这种做法不仅是对少数民族的强迫同化,更是对汉族地区地方方言和文化的压制。中国历史上,文化认同一向比种族认同更为重要,真正的中华文化吸引力并非来自强权的压迫。

此外,该法律的第六章明确提出境外管辖权,规定对在国外从事破坏民族团结活动的个人追究法律责任。这主要针对藏人和维吾尔人等流亡群体,然而,如何定义“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却没有清晰的标准,令人质疑中共的法律意图。

在国际舞台上,中共将跨国镇压合法化,公然挑战他国主权与国际法。中共在境外设立的警察站便是一个明证,尽管一些国家对此采取了制裁措施,中共仍然不屈不挠,继续其“海外警察”行动。

推出这一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合法化中共的民族同化政策,以回应国际社会对其在人权问题上的批评。中共的民族政策在形式上看似给予少数民族自治权,但实际上却是通过各种手段加深民族矛盾,维护自身统治。

总之,中共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仅是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强行同化,更是一种对外宣示的法律武器,旨在巩固其统治地位。面对这一法律的实施,国际社会需保持警惕,继续关注其对少数民族和全球人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