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规重拳出击:离岸信托资产全面纳税,富裕家庭面临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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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31, 2026

近日,中共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税收政策,涉及中国居民将资产转入离岸信托的相关所得。这项公告明确规定,居民在设立离岸信托时产生的所得,以及信托存续期间的收益和信托终止后的清算收益,都将纳入征税范围,适用20%的税率。此外,部分已设立离岸信托的个人还需补交此前未申报的税款。

根据公告,离岸信托是依据境外法律设立的信托或其他具有信托功能的法律安排。中国居民个人若将财产转入此类信托,或通过信托获得收益,都必须申报个人所得税。这一举措显然是中共政府针对富裕阶层的财富进行监管与征税,意在填补地方财政赤字的空缺。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政策推出相对低调,没有进行广泛的讨论或分析。专家分析认为,这一新规意味着中共对富裕阶层的财富进行终身绑定,未来只要在海外有资产,就必须缴纳税款。按照新规,税务部门将要求个人在公告发布后的90天内申报此前未缴的税款,若隐瞒财产来源,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在离岸信托的三个环节中,涉及的资产转让所得、信托存续期间的收益及清算收益均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离岸信托设立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富裕家庭通过信托将企业股权、金融资产等财产隔离,以便于财富传承。如今,这一财富隐秘的保护伞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此外,新规并未将一般银行、保险、证券和基金产品纳入离岸信托的定义,这意味着这些领域的管理与征税尚未受到直接影响。不过,有业内人士预测,未来如香港保险等特定金融产品的收益也可能成为税务部门的关注对象,尤其是近年来大批富裕家庭在香港购买的保险产品。

中共财政部与税务总局的政策解释指出,未缴税款的追缴期限原则上为三年,但在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时,追缴期限可能会延长。对于2025年及以前年度产生且尚未申报的收益,新规要求一次性合并计算,按照相关所得进行申报。逾期未缴的纳税人将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双重惩罚。

这一新规无疑是中共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背景下,扩大对境外收入征管范围的重要举措。未来,离岸信托的征税政策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展到香港保险及其他境外投资产品,令富裕家庭在财富管理上面临更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