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仿制药市场的快速发展,药品集采政策的实施也引发了一系列关注。业内人士发现,许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进入集采后,生产环节频繁发生变更,这一现象可能对药效产生负面影响,然而,这些改动却无需重新进行一致性评价。
根据最新的数据分析,从2019年1月到2025年2月,国家药监局收录的16万条药物补充备案信息显示,进入第八批集采的药品,在供应商、生产工艺和厂址等方面的变更比例明显较高。具体数据显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发生供应商变更的比例为28.2%,而在集采药中这一比例则高达45.7%。此外,生产工艺和厂址的变更也显示出类似的趋势。
进一步的比较发现,352种进入集采的药品在关键成分和药效方面的变更发生率,是768种未进入集采药品的两倍。这引发了行业专家的质疑,若仿制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改变,是否仍能保持与原研药的一致性。
根据现行规定,仿制药在通过一致性评价后,能够在不重新评价的情况下,对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工艺和厂址进行多项变更。然而,这些变化的具体信息并未向公众披露,许多非专业人士对此一无所知。
为了降低成本,许多药企在中标后会选择更换辅料。例如,阿司匹林肠溶片的中选价格低至3.4分/片,制药企业为了满足成本控制要求,往往会使用进口辅料,这虽然在技术指标上达标,但药效却大打折扣。
一些药品质量检测机构的专家指出,除了技术上的差异,仿制药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辅料种类和配比也可能导致疗效差异。以阿奇霉素为例,仿制药和原研药的质量标准存在一定的合理差异,但这种差异在多项指标中累积后,可能会显著影响药品的实际效果。
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医务工作者纷纷反映集采药的品质不稳定,甚至出现“血压不降、麻药不睡”的现象,令医生在面对患者时感到无奈。许多医师也指出,集采药与进口药或原研药相比,疗效缺乏保障,导致患者的治疗效果大打折扣。
这一系列问题的暴露,促使行业内呼吁对集采药品的质量监管进行更严格的审视,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