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一位名叫邓女士的母亲因其儿子被诊断出严重癫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邓女士的儿子,化名天天,出生于2019年,父母在他不到一岁时购买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的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41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年缴保费2337元。
随着天天的成长,邓女士注意到孩子的认知和运动能力发展不良,最终在他1岁8个月时被确诊为癫痫。由于病情复杂,医生建议采取药物和康复训练的保守治疗,而手术风险太大。治疗费用每月消耗几百元,且每周需要五天去医院进行康复训练,导致家中经济负担沉重,最终成为低保户。
2024年2月,邓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以“现有资料未达条款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为由拒绝赔付,并发出《理赔决定通知书》。邓女士随即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依照合同支付保险金。
律师姜健指出,保险合同中关于“严重癫痫”的条款要求必须进行神经外科手术治疗,然而在签约时,保险业务员并未向邓女士明确说明该条款的内容。他认为,天天的病情符合重大疾病的范围,保险公司应当进行双倍赔偿,合计82万元。
在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后,保险公司最终提出调解申请,并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根据调解书,保险公司将在2024年12月20日前向天天支付41.6万元的保险金。邓女士一家因急需资金用于治疗,最终接受了这一赔付方案。
对于这一事件,律师姜健提醒家长在为孩子购买保险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确保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进行清晰提示,以免日后发生纠纷。许多网民对此表示愤慨,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反映出行业的不诚信,质疑其对普通消费者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