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将于9月15日生效,其中第七条规定,接受出境入境人员委托、从事政策咨询、证件代办及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备案管理。中介机构须向所在地移民管理机构备案,从业人员由所在机构办理备案;新规实施前已开展相关业务的机构及人员,应在实施之日起90日内完成备案。
据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行业协会发出的通知,该协会已于9月3日下午召集会员单位开会,就新规内容组织”专题交流研讨”,并要求参会人员提前准备问题、现场互动。上海业内人士郭女士向大纪元披露,这次会议并非一般研讨,而是向移民中介公司传达政策、解释条文,并要求相关机构为9月15日后的执行做准备。她表示,公开条文表述较为模糊,只提到中介公司要规范经营、机构与从业人员均须备案,未说明具体内容,”以后可能要求保存或提交客户资料及申请内容”。
目前官方公开文件尚未列明备案所需的全部资料,也未说明中介机构是否须定期报送客户名单、申请材料、资金情况及经办记录。换言之,条文明确要求备案的是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而非所有移民申请人;公开规定中亦无”须将全部客户资料统一报送政府”的表述。
多名受访者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公开条文存在落差。上海移民中介顾问马小姐向大纪元表示,她所在公司及员工已完成备案,登记内容包括公司成立时间、现有客户数量等,”客户资料也要符合政府标准”。她并称,现有客户名单需交由有关部门审查;若被发现为客户伪造资料,公司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按新规第十二、十三条,违规机构可被罚款、责令暂停业务或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第十七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新规公布后,中介业务量出现变化。上海不少客户主动要求取回资料、解除委托合同,甚至放弃定金,日常咨询量大幅下降,原因是”客户担心我们把他们的资料交上去”。其中一名原计划移居澳洲的客户要求删除相关记录。新规虽未公开要求中介统一上报客户资料,但”当局的操作不会公开,中介为了生意也不会告诉客户内情”。在他看来,中介环节实际上可能成为有关部门摸查移民家庭情况的渠道,例如哪些人准备移民、其中是否包括国企高管、金融从业者、科技领域工程师或从事敏感职业者。王律师还表示,不少资产人士早年已移居海外,也有人绕过中介直接向外国移民部门在线申请,”这是当局暂时难以通过中介掌握的一批人”;而部分已取得外国身份、长期在国内生活者,在新规生效后,其身份与出境情况可能在口岸查验时被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