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一名访民郭兴梅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10月30日被渝北区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法院的裁决依据包括她的儿子和男友的证言,以及郭兴梅本人的供述。然而,辩护律师对此判决表示质疑,认为判决书的内容缺乏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明确的证人证言,形同“粗制滥造”。
据检察院指控,郭兴梅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推特”和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大量发布虚假信息,导致这些信息被广泛转发和评论。她于2024年6月27日被捕,次日被刑事拘留,并于同年8月3日被正式逮捕。最终,法院裁定她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的一个原因是,郭兴梅的儿子易博和同居男友王淋沧作为证人出庭,指证她的所谓罪行。在法庭上,郭兴梅还被戴着手铐和脚镣出庭,此举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对。访民们质疑,依据刑事诉讼法,庭审期间原则上不应使用戒具,除非法院认为嫌疑人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而郭兴梅的情况并不符合这一标准。许多人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显得过于严苛。
此外,公众对用亲属作为证人表示不满,认为这不仅违背了司法公正的原则,还对家庭关系造成了伤害。某公众号评论称,真正的法治应当尊重人性,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安全。有人指出,当法院将母亲与儿子、恋人与恋人置于对立的法庭两端,并利用这种对立来定罪时,司法的公正性便不复存在。
此次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旁听席位极为有限,仅给被告方提供了两个席位,导致许多关注此案的访民无法入场。郭兴梅的儿子易博原本被列为证人,但他在得知无法发言后选择不出庭,令其证言的公信力受到质疑。
重庆的异见人士对此案表示不满,认为这起事件是权力压迫民众的典型案例,公审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随着舆论的发酵,许多人期待这一事件能够在未来得到更公正的审判和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