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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招聘无薪试岗引发法律争议,求职者权益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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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 2025

近期,辽宁省沈阳市多家公司在招聘时要求应聘者进行无薪试岗的做法,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一消息于3月27日登上了热搜,吸引了不少网友的热议。

据报道,沈阳的部分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向面试者提出了1至7天的无薪试岗要求。例如,一家招聘公考讲师的教育机构表示,申请者需在无薪的情况下进行为期7天的试岗,试岗通过后方可接受入职培训。此外,一家安检员招聘公司也要求应聘者进行1至3天的无薪试岗。

有求职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许多岗位都需要试岗,试岗期通常在3到7天,且如果未能通过试岗则不会获得任何报酬。一位求职者王倩(化名)提到,试岗的目的是让公司评估应聘者是否合适,但如果不合适就会被直接放弃,且不会获得任何赔偿。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指出,法律上并没有“试岗期”这一概念,只有“试用期”。因此,企业自行设定的无薪试岗条款属于违法行为。赵律师强调,企业如果要求签订“试岗期协议”,其中包含无薪条款,这种协议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他提醒求职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这一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强烈共鸣,新浪网的讨论中有超过1500名网友参与。许多网友表示,沈阳的这一现象并非个例,许多地方的招聘中都存在类似的无薪试岗现象。网友“我是刘小四儿”评论称,沈阳的情况并不特殊,实际情况可能高达90%的公司都有类似的试用期,而“扬小羊Ya”也表示,试用期没有工资的现象在多数公司中普遍存在,并呼吁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整治。

随着这一话题的发酵,求职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再次引发了社会的关注。